根據魯證監公司字[2024]26號關于提升主動規范意識 做好專項整治非法銷售新三板股票違法行為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及相關人員請嚴格遵守:
一、提升主動規范意識,守牢合規底線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統稱掛牌公司“關鍵少數”)應切實增強誠信自律法治意識,切實守住“不披露虛假信息,不從事內幕交易,不操縱股票價格,不損害公眾公司利益”的底線,依法合規從事股票交易,不得參與非法推介、分銷股票等違法行為。如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現可疑情形的,應及時報告公司、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和全國股轉公司,并通報主辦券商。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嚴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得“炒概念”“蹭熱點”誤導投資者,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對違規交易公司股票的“關鍵少數”及時追究內部責任。
二、堅持投資者為本,主動參與防非打非
公司應樹立并落實投資者為本理念,主動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妥善處理投資者來電、來訪等工作。指定部門負責密切關注涉及公司股票交易的網絡信息,持續監測公司股票交易情況,定期分析公司股票交易價格、交易數量及股東人數等,重點關注股價異常波動、股東大額持股變動、股東人數快速增加等異常情況。公司及相關人員應提升社會責任感,主動開展防非宣傳,主動向投資者提示潛在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