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國家發改委在官網上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其中有多項與商用車息息相關的條目。
2019年本的指導目錄將在2020年1月正式施行,同之前年本的一樣,分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三大部分,涉及行業48個,條目1477條。
其中值得關注的就是限制類中的機械條目,該條目明確指出倉柵車、欄板車、自卸車和普通廂式車等普通類運輸專用車和普通類運輸半掛車企業項目將被限制。
并且在2018年出臺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也明確禁止新建倉柵車、欄板車、自卸車和普通廂式車等普通運輸類專用汽車及半掛車項目。
結合這兩項新規可以解讀出國家明顯對這類車輛和制造企業有所限制,其根本原因就是這類車輛存在著產能過剩和惡性競爭,同時倉柵式半掛車與欄板式半掛車在安全性以及控制貨損方面也逐漸不適合未來的發展趨勢。
可以說,未來倉柵式半掛車、欄板式半掛車與自卸式半掛車將會逐步被邊緣化,甚至幾年后這幾類半掛車不單單會被劃入限制類,更可能被劃入淘汰類。我們大膽預測,如此精準的定點打擊或是為中置軸半掛車讓路。
而根據GB7258-2017(C階段)的要求,從2020年1月1日起,三軸欄板式、倉柵式半掛車的所有車輪應裝備盤式制動器和空氣懸架。其原因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倉柵式半掛車的安全性能,但是此舉措必定會增加用戶的前期購買成本和養車的費用。
從某種意義上講,GB7258-2017(C階段)的硬性要求也是限制三軸欄板式、倉柵式半掛的發展一個措施。
此次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鼓勵類也涉及了眾多商用車項目,其中公路及道路運輸條目的第五點鼓勵公路智能運輸、快速客貨運輸、公路甩掛運輸系統開發與建設以及第八點的鼓勵公路集裝箱和廂式運輸,都充分說明國家未來將有針對性的進行運輸模式轉型和運輸市場整合。
甩掛運輸以及其配套系統建設一直都是國家近十年的一個重要方向,此舉將大幅度提升運輸效率,同時有助于規范運輸市場。更重要的是這將為“一帶一路”的順利開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市場總是向前推進,有進步就會伴隨著一定的“犧牲”,這兩項鼓勵類條目對散戶車主并不是一個好消息,運輸資源的整合勢必將會擠壓散戶車主的生存空間。
未來散戶車主大概只有兩種選擇,或是選擇加盟運輸公司或是選擇放棄養車轉而進入大型物流企業做專職司機。如果還是依靠配貨站和配貨平臺可能會面臨著錢越來越難掙的情況,畢竟甩掛運輸的物流成本要遠遠小于單車運輸的物流成本。
對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執行力,可以參照公路及道路運輸條目的第四點的鼓勵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系統相關技術開發與應用。
現階段高速公路實現全面ETC化已經成為近期高速管理局主推的項目,同時取消省界收費站也是根據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而進行的一項新舉措。